2006年7月1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煎茶日记》让三醉斋茶友很闹心
李春先 刘旦

  有人擅自将网站论坛的帖子拷下来选编出书,并在书店销售。近日,国内著名茶网三醉斋的网友发现此事后,在论坛上发起维权行动。该网站管理员表示,假如事情得不到妥善处理,将起诉侵权人。目前,是以网站方面的名义还是以被辑录文章的网友的名义起诉,这个问题还在讨论之中。

  书上意外发现熟悉网名
  2006年6月4日,三醉斋网友“阿安”以《我们该怎样维权???一本侵权的书……》为题,披露马某、肖某、某出版社在没有征得三醉斋茶网、原作者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从三醉斋网站下载选编三醉斋网友在网站发表的茶文数十篇,与其他文章一起共同以《煎茶日记》为书名出版发行。该书还未载明文章来源,也未向作者支付稿酬。
  据“阿安”介绍,首先发现此书的是三醉斋网友“镜影”。她在书店里发现一本取名《煎茶日记》的书,书名正好与她经常去的三醉斋一个论坛的名称一样,出于好奇翻开来浏览:书里有很多自己熟悉的网友的名字以及他们发在论坛上的文章。这名网友于是向三醉斋站长“飞花”反映情况。经“飞花”统计,书中收录了龙井问茶、倚窗听雪等15位网友的20余篇文章。

  网友酝酿打官司维权
  网友关于“怎样维权”的帖子发出后,立刻引来大量回帖。但是,对于官司该不该打?怎么打?有没有打赢的把握,网友都觉得心中没数。
  网友“天上客”呼吁:由三醉斋网出面聘请律师,直接将出版社告上法庭。因为三醉斋是非营利机构,因此建议发动三醉斋网友集资打这场官司。但网友“淡苍生”则表示了他的忧虑:起诉的前提应该是各著作权人本身要主张自身的权利,三醉斋能代表所有著作权人吗?

  书籍编者发帖寻求和解
  有网友找到该书编者马某的网站,将三醉斋网友的意见转达给他。
  很快,《煎茶日记》一书的编辑以“叶紫”网名发帖,解释了这本涉嫌侵权的书的出版过程。“叶紫”说,大概在一年前,她无意中浏览到了三醉斋这个网站,并且喜欢上它,于是跟网站的苏站长联系,打算以《煎茶日记》为题合作出一本书。当时,苏站长同意了,并基本达成了出版意向。但过了几个月后,苏站长又答复说不出书了。由于对这个题目非常喜爱,“叶紫”另外找了茶界的马某,将书出版了。直到维权的帖子登出来之后,“叶紫”才知道该书选了三醉斋网的一部分文章,大概有20%的作品没有取得原作者的授权。
  《煎茶日记》选编者马某在三醉斋以网名“小马哥”发帖说明其出书经过。他说,去年7月接到某出版社编辑的电话,受其委托选编了一本名为《煎茶日记》的书,收入了三醉斋茶友的部分文章。当时,曾在本站通过悄悄话与部分茶友联系过,有一些朋友已经通过电子邮件取得了联系。未能及时联系上的朋友,由于对其的文章爱不释手,不忍割爱,冒昧地选入了书中。他表示,凡是有文章入选《煎茶日记》的三醉斋茶友,均将由出版社寄样书一册,稿酬为每千字50元。

  三醉斋网站认为对方侵权
  经过几天沸沸扬扬的讨论之后,三醉斋站长苏萧终于发帖表明态度。他认为出版社和书的编者侵犯了三醉斋的版权。
  苏萧引用《三醉斋版权声明》表示,三醉斋独立拥有三醉斋茶网相关网页内所有资料的版权,或与三醉斋茶网相关网页内的资料提供者共同拥有该网页内资料的版权;商业性媒体转载、刊登、分发本站信息的情形下,本站与作者共享版权和稿酬,其中著作人享有稿酬的70%,三醉斋茶网享有稿酬的30%。
  三醉斋网站要求出版社和编者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关于赔偿问题,网站表示,如协商无果,将准备进入诉讼程序。
  广东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王保信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其著作权都受到法律保护,发表在网络上的作品当然也不例外。侵犯著作权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